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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包装是指用于保护、装饰和方便运输及销售农产品的容器和材料设计。农产品包装在农业商品化和市场营销中扮演着关键角色,不仅关乎产品的保护和保鲜,还影响着消费者的选择和品牌的认知。
农产品包装:Agricultural product packaging
定义农产品包装是对即将进入或已经进入流通领域的农产品或农产品加工品采用一定的容器或材料加以保护和装饰。在流通过程中,粮食、肉类、蛋类、水果、茶叶、蜂蜜等农产品,不加包装则无法运输、贮存、保管和销售,送达消费者手中,也不便于包装机械的运用,实现农产品包装的工厂化、自动化。
因此现代市场营销要求,农产品包装是特定品种、数量、规格、用途等的农产品包装,每个包装单位的大小、轻重、材料、方式等.应按照目标顾客需求、包装原则、包装技术要求进行,以保护农产品,减少损耗,便于运输,节省劳力,提高仓容,保持农产品卫生,便于消费者识别和选购,美化商品,扩大销售,提高农产品市场营销效率。
农产品包装策略农产品包装设计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更好地符合消费者的生理与心理需要,通过更人性化的包装设计让人们生活更舒适、更富有色彩。因此在农产品的包装上,选择不同的包装策略将得到不同的包装效果。
1.突出商品农产品形象的包装策略突出农产品形象,是指在包装上通过多种表现方式突出该农产品是什么、有什么功能、内部成分、结构如何等形象要素的表现方式。这一策略着重于展示农产品的直观形象。
随着购买过程中自主选择空间的不断增大,新产品不断涌现,厂商很难将所有产品的全部信息都详细地向消费者介绍,这种包装策略通过在包装上再现产品品质、功能、色彩、美感等,有助于商品充分地传达自身信息,给选购者直观印象,真实可信,以产品本身的魅力吸引消费者,缩短选择的过程。
2.突出商品农产品用途和使用方法的包装策略突出商品农产品用途和用法的策略是通过包装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告诉消费者,该农产品是什么样的产品,有什么特别之处,在哪种场合使用,如何使用最佳,使用后的效果是什么。这种包装给人们简明易懂的启示,让人一看就懂,一用就会,并有知识性和趣味性,比较受消费者欢迎。
3.展示企业整体形象的包装策略企业形象对产品营销具有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因此,很多企业从产品经营之初就注重企业形象的展示与美誉度的积淀。运用这种包装策略的企业文化积淀比较深厚。
有的企业挖掘企业文化透彻,并且能与开发的农产品有机地融合起来宣传,达到了既展示企业文化,介绍其产品,给消费者留下深刻印象,又有利于促销的目的。
4.突出农产品特殊要素的包装策略任何一种商品农产品都有一定的特殊背景,如历史、地理背景,人文习俗背景,神话传说或自然景观背景等,包装设计中恰如其分地运用这些特殊要素,能有效地区别同类产品,同时使消费者将产品与背景进行有效链接,迅速建立概念。这种包装策略运作得好,给人以联想的感觉,有利于增强人们购买欲望,扩大销路。
农产品包装相关规定一、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28条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农产品,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识的,须经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方可销售。包装物或者标识上应当按照规定标明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使用添加剂的,还应当按照规定标明添加剂的名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包装或者标识义务。对一家一户、农民自产自销的农产品,没有提出包装和标识要求。按照农业部规定需包装或者附加标识的农产品,只有经过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才可以上市销售;未经包装或者未附加标识的,不允许上市销售。销售的产品在包装物或者标识上必须标注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农产品在包装、保鲜、贮藏、运输过程中使用过添加剂的,必须标明使用过的添加剂名称。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十分复杂,推行农产品包装上市和标识标注是一个分类管理、循序渐进的过程,故本法对包装或者附加标识的行为主体和产品对象只做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具体的包装和标识范围、对象和实施步骤,本法授权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办法进行规定。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为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可追溯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定《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农产品的包装和标识活动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
农产品包装1.需要包装销售的农产品《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用于销售的下列农产品必须包装:
(一)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的农产品,但鲜活畜、禽、水产品除外。(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包装销售的农产品。”“符合规定包装的农产品拆包后直接向消费者销售的,可以不再另行包装。”2.农产品包装要求《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农产品包装应当符合农产品储藏、运输、销售及保障安全的要求,便于拆卸和搬运。”
3.包装农产品的材料和使用的物质要求《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包装农产品的材料和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物质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包装农产品应当防止机械损伤和二次污染。”
农产品标识1.农产品标识标注和标注的内容《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包装销售的农产品,应当在包装物上标注或者附加标识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生产日期。”“有分级标准或者使用添加剂的,还应当标明产品质量等级或者添加剂名称。”“未包装的农产品,应当采取附加标签、标识牌、标识带、说明书等形式标明农产品的品名、生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等内容。”2.农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农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标识标注的内容应当准确、清晰、显著。”
3.“三品”质量标志农产品质量标志是指由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并发布,加施于获得特定质量认证农产品的证明性标识。生产者可以申请使用的农产品质量标志包括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牌农产品。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
“销售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质量标志使用权的农产品,应当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禁止冒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质量标志。”4.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农产品等标识《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畜禽及其产品、属于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农产品,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标识。”
三、农产品包装、保鲜、贮存、运输过程使用相关材料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29条规定:“农产品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所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
保鲜剂是指保持农产品新鲜品质,减少流通损失,延长贮存时间的人工合成化学物质或者天然物质。防腐剂是指防止农产品腐烂变质的人工合成化学物质或者天然物质。添加剂是指为改善农产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加工性能加入的人工合成化学物质或者天然物质。明确了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使用环节要求,即在农产品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使用的相应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界定了农产品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允许使用的相应材料种类,主要是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提出了农产品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使用的相应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强制性要求。版权声明:本文为 “167国际物流网”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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