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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对于全球经济都造成了严重的冲击,却也给中国跨境贸易领域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
在境外疫情和世界经济形势复杂严峻的时期下,中国外贸行业抓住了全球供应链紧缺的商机,2021年第一季度进出口总额达到8.46万亿元,同比增长38.6%。其中,民营企业进出口总额达到3.95亿元,达到中国外贸总值的46.7%,几乎占据了外贸行业的半壁江山。
在整个外贸行业欣欣向荣的态势下,背后是政府对于外贸行业和民营中小企业更多的减税降费、合规纳税、和简化流程的政策支持,以及在外贸管理和服务上的创新和突破。疫情也转变了传统的外贸履约方式,数字化履约为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带来了合规、高效而又低成本的全套“后勤保障”。
政府侧扶持
减税降费在近几年一直是政府经济建设工作的重要关键词。从下调增值税税率、放宽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标准、并对部分行业进行留抵退税,到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出台推动创新创业发展的多项税收政策。
在2021年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作了《政府工作报告》,回顾了2020年政府工作以及“十三五”期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并且布局了2021年重点工作。报告中指出,在过去一年中面临新冠肺炎疫情、世界经济深度衰退的困境中,中国政府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的政策,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超过2.6万亿元,帮助受冲击最直接且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难关。在“十三五”期间,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推出了一系列政策,其中包括:
1、2017年以来,增值税税率从原先四档的17%至6%,下调至三档最高税率13%至6%;
2、2018年5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统一上调至500万元;3、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4、延长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税收政策至2021年12月31日;
5、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6、自2018年起,将多类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上调至征退税率一致等。
这些结构性减税措施帮助中小企业改善经营现金流,降低创新创业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2020年世界纳税报告》,比较中国在2004年和2018年的数据,民营企业的全年纳税时间从832小时下降至138小时,纳税次数从37次下降至7次,总税收和缴费率亦从82.8%减少至59.2%。中国财税部门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和建立更为宽松的税收营商环境。
阳光化趋势
在给中小企业减税降费的同时,“数字化”和“体系化”的税收征管方式也带来了外贸领域阳光化的趋势。2021年3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未来税收征管改革应当以大数据平台建设为基础,通过数据智能归集,实现自动分析管理;通过发票全要素电子化,降低交易成本;通过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共享机制,实现数据共享,强化税收大数据的深层次运用,从而实现“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的监管体系转变。
《意见》也为“十四五”的重点工作设立了里程碑,2021年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022年基本实现法人“一户式”、自然人“一人式”税费信息职能归集;2023年基本实现税务机关“一局式”、税务人员“一员式”信息智能归集,推进对纳税人行为的自动分析管理;2025年建成税务部门与相关部门常态化、制度化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依法保障涉税涉费必要信息获取。
近期引发热议的金税四期也映射了改革发展的方向。新的税收征收管理系统将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从而实现智慧税务和智慧监管。将国家税务总局与地方税务局、工商、海关、社保以及银行等各个部门的数据共享,实现每个市场主体的“数据画像”。对于外贸行业而言,由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的存在,跨监管的横向打通更是填平了过往可能存在的信息鸿沟。在数字化外贸发展的大背景下,合规会成为整个行业的必选项,中小企业需要迅速调整自身经营方针,沿着阳光大道才能更好的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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