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在货物装船后自动发生,而是需要满足一系列关键条件后方可执行的安全指令。理解这个过程,对于发货人安全、及时地收回货款并完成货物交接至关重要。
一,电放提单的本质,是货运代理根据发货人的书面指示,通知其在目的港的代理,允许收货人仅凭身份证明而非正本纸质提单即可提取货物。这个操作的核心目的在于规避正本提单在邮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丢失或延误风险,从而加速目的港的提货流程。然而,正是由于它绕过了传统的物权凭证,其释放必须建立在绝对的安全与责任明晰的基础之上。

二,货代同意并执行电放,通常建立在以下几个条件全部满足的基础上。首要且决定性的前提是发货人必须出具一份清晰、明确的“电放保函”。这份文件通常需要加盖发货人公司公章,其内容明确要求货代进行电放操作,并承诺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风险与责任。这份保函是货代最重要的操作依据和法律护身符。其次,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发货人需要与货代之间结清所有应付费用,包括海运费、本地杂费以及其他可能产生的附加费。费用的结清是货代履行后续操作义务的基础。
三,一个至关重要的、且常被发货人忽略的隐形条件是,货代自身必须首先从实际承运的船公司处获得针对主提单的电放授权。在整箱运输中,货代首先会从船公司拿到MBL,然后才据此向发货人签发HBL。只有当发货人将全套正本HBL返还给货代,并且货代也以此换取了船公司对MBL的电放后,整个电放链条才算完整。如果货代自己还未从船公司处搞定电放,是绝对无法向发货人提供HBL的电放服务的。
四,整个流程可以梳理为:货物装船后,发货人向货代支付所有费用,并提交加盖公章的电放保函,同时将手中的全套正本HBL提单(如已签发)返还给货代作废。货代在收到这些指令和单据后,会同步与船公司办理MBL的电放手续。
待确认船公司已对MBL完成电放后,货代随即会向其目的港代理发送电放通知,告知其可以凭收货人身份证明释放货物,并同时通知发货人“电放已完成”。综上所述,货代给出电放提单的时刻,是一个集结算、授权、指令和确认于一体的综合性节点,它标志着货物控制权从“凭单”到“凭指令”的安全转移。